【学员资聚享游讯】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之路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04
 还建立了基于新增容量的固定上网电价调减机制、鼓励自发自用,首次提出市场化方面的条款。  2011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再次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2年1月1日执行。本次修订更改了对生物能发电的奖励政策,以及修订了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如:陆上风电按照2009年版的补贴方案继续执行,只是将递减率从1%提高到1.5%。对截止到2014年年底前新建设施提供奖励,对2002年前

  还建立了基于新增容量的固定上网电价调减机制、鼓励自发自用,首次提出市场化方面的条款。

  2011年6月30日,德国联邦议会再次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2年1月1日执行。本次修订更改了对生物能发电的奖励政策,以及修订了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如:陆上风电按照2009年版的补贴方案继续执行,只是将递减率从1%提高到1.5%。对截止到2014年年底前新建设施提供奖励,对2002年前建成的设备,在2015年年底前进行改造的提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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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实施的第四次修订,被人们称为EEG 2.0。这是由于人们发现通过该次修订后,法案已经与早期立法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该次调整严格限制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并鼓励运营商主动走向市场。这也为以后实现从国家定价制度走向招标定价机制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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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的一次修订,是2017年1月1日生效的第五次修订,此次修订在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方面做出较大调整,也被成为EGG 3.0。此次修订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制度由原先国家定价制度转变为竞争性的招标定价模式。德国政府寄希望于通过这一制度有效控制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建设速度。同时还将继续保护装机容量不足750KW的光伏和风力发电机组。对生物能发电设备,则以150KW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