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绿电碳排因子下调为零绿电需求聚享游或爆发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26
 上海成为中国第三个将碳交易企业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零的城市。此举可帮助当地企业降低碳履约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但重复计算、碳配额需求减少或导致碳价下跌以及省间交易难点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尽管如此,该调整仍为绿电交易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  上海,在这个有些许闷热的初夏,成为了继天津、北京之后第三个,将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电碳排核算因子调整为零的城市。  本月初,上海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

  上海成为中国第三个将碳交易企业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零的城市。此举可帮助当地企业降低碳履约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但重复计算、碳配额需求减少或导致碳价下跌以及省间交易难点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尽管如此,该调整仍为绿电交易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

  上海,在这个有些许闷热的初夏,成为了继天津、北京之后第三个,将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电碳排核算因子调整为零的城市。

  本月初,上海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将碳交易企业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0 t CO/10kWh,其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仍统一为4.2 t CO/10kW,上海市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电单独核算碳排放。

  图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也就是说,碳交易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市场购买来的绿电,终于有了明确文件支持,可以在年度碳排报告中进行核算并扣除,而企业后续年份的碳配额,也会根据企业年度碳排放量进行调整。

  绿电是风能、光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所产生电力的统称,且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远小于火力发电等其它发电形式。而外购电力开发过程中所涉及的碳排放,是企业碳排放核算中的重要一环,属于企业范围二(Scope 2)的间接排放。

  新规定的实施,无疑能帮助参与上海试点碳市场的企业削减范围二的碳排放,进而降低企业碳履约的成本。

  如上海生态环境局所言,此举是为了“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绿电碳排因子调整为零后,电力交易与碳交易市场将会更加协同,也解决了企业花钱购买绿电进行减排,却不知该如何申报并最终减少碳配额需求的问题。

  在上海市碳排放报告直报系统(年度碳排放报告中分别报告外购电力总量和外购绿电电量。

  做好绿电交易相关材料的存证工作,以备第三方核查与管理部门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交易结算依据、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外购电力账单等。 ‍

  年度碳排放量一经审定即作为后续年份配额分配等相关工作的依据,不作特殊调整。

  但仔细阅读上海市发布的具体通知,其实还是有一些细节值得推敲。关于潜在的问题与风险,聚享游除了业内质疑的绿电减排重复计算外,碳市场与电力交易市场加强关联后,供需关系也会影响市场价格,这道题也是个经济题。

  今年以来,由天津打头,北京、上海都陆续将外购绿电碳排因子降为零。但上海与北京、天津发布的政策还有细微的不同,这揭示了各地政府期望达成的目的可能也不尽相同。

  天津在3月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直接包含了《2022年度绿电扣除申请表》,企业可自行填报并扣除绿电部分碳排;北京也在4月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明确“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

  图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正文

  北京、天津等北方城市,在风、光自然资源方面具有区位优势,通过认可绿电碳排单独扣除,能够增加当地企业对于绿色电力的需求,从而促进当地绿电交易产业发展。

  上海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通知中则指出,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绿色电力适用范围为“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把绿电交易的范围划在了省间交易。

  图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正文

  就在《通知》发布的前两天,上海发改委还发布了《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指出要“有效促进上海对市外清洁能源,重点是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充分持续消纳”,也与《通知》划定的省间绿电交易范围两相呼应。

  上海作为我国东南沿海的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也肩负着完成国家所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防止弃风弃光现象的责任。但上海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区位优势不明显,如果消纳来源出现问题,则会影响消纳指标的完成。比如去年因西南地区干旱,导致供应到上海的水电大幅减少,会影响上海对可再生电力的消纳。

  此次将省间交易绿电碳排因子调整为零的举措,也能够进一步激励跨省跨区绿电交易,加大上海本地清洁能源消纳力度,更好地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

  去年上海生态环境局将外购电力的碳排放因子从7.88 t CO2/ 104kWh调整为4.2t CO2/ 104kWh,低于火力发电碳排因子的同时,也显著低于其他区域和国家碳市场。外购电力碳排因子越低,则说明该区域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越高。去年电力碳排因子的重新调整应当已经考虑到了上海地区整体使用绿电的比率相对较高。

  而如今再将绿电单独核算并进行扣除,就会把绿电带来的减排效果进行了二次折算,在进行企业年碳排核算以及后续碳配额核算时,则会不够严谨,甚至产生不小误差。外购电力的碳排放因子计算模型仍需优化。

  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上一个问题的延续。如果企业能够扣除外购绿电产生的碳排放来降低履约成本,那么对于绿电的需求就会上升,并在一定程度内增加对绿电的购入量,而年碳排量则会因此降低,再加上前一个问题中存在折算两次的情况,聚享游则会使企业对于碳配额的需求过低。根据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如果需求下降,则可能会导致碳排放权价格下跌。

  随着天津、北京上海陆续调整绿电因子,多地的试点碳市场都可能会受到影响。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将至,如果全国碳市场碳价水平不尽如人意,可能有一定风险影响碳市场的流动性。

  但话又说回来,此次上海将更改碳排因子的范围划定为省间交易,而绿电的跨省跨区交易同样面临着一定挑战。

  省间交易需要交易组织方、售电方、购电方跨区域合作,省间中长期外购电力交易会由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为主组织开展,而省间临时外购电交易和省间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由则市电力公司为主组织开展。绿电产品和交易的方式多种多样,省间交易也会涉及到更多利益相关方,过程有可能会出现交易、协调不畅的情况。

  另外,发改委下发的《办法》中指出,省间清洁购电交易遵循先发电企业自行开展、后政府授权市电力公司,通过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的顺序有序开展。跨省跨区购买符合条件的绿电产品,前期也可能存在需求撮合的问题。

  如果省间交易的绿电供给有限,在不影响上海地区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的前提下,上海企业也很有可能选择其它节能减排的手段降低用电量和购买碳配额,对碳市场造成的影响也就会相对较小。

  但无论如何,此次外购绿电碳排因子的调整,都为绿电交易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也为绿色电力交易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机遇。绿电市场要发展,可再生能源指标要消纳,其他的问题与影响,静待时间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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